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根据《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一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工作用电瓶车一辆,详细清单请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证明。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废旧物资回收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出示报名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
联系人:周娴联系方式:85421691
四、竞价方式:整体打包,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我单位将在处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现场单独签署报价单或即刻公开比价的方式选取报价最高的企业签署回收合同,对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
五、竞价人须知
(一)提前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请各报名单位提前联系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完成后,统一组织竞价,最终以最高出价方为本次回收处置单位。
(二)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运输费、保管费及现场清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回收单位自行负担。
(三)我单位将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中标回收单位,回收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三日内交清收购款项(逾期作废),并将处置资产全部搬离。搬运过程中,回收单位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物资,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景区建筑、树木等,对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物品损坏等事故负全责。搬运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若发现有非处置物资被损坏或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监督投诉部门:南京市玄武湖公园管理处监察室。
联系人:肖忠凤联系方式:83627626
附件:清单应列明报废固定资产名称,数量,照片等信息
南京市玄武湖公园管理处水务管理中心(研学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